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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海关处罚制度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第169/2026/ND-CP号法令取代了越南原有的海关处罚制度,扩大了对不影响税额的申报错误予以免罚的情形。同时,该法令也收紧了部分义务,尤其是针对经认证经营者(OEA)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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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2026/ND-CP号法令取代了此前规范越南海关行政处罚的第128/2020/ND-CP号和第102/2021/ND-CP号法令,并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对进口商最有利的变化是取消了对不影响应缴关税或税款金额的申报错误的处罚:只要不改变应缴金额,数量、货物描述、质量、完税价格、原产地或HS编码填报错误将不再受到处罚。在海关检查决定作出前60天内提交的更正申报同样予以免罚。

作为对应,该法令也引入了新的处罚:经认证经营者(OEA)季度报告迟报、优惠关税适用情况迟报、未申报暂准进口原材料的年度消耗定额,或在原产地证书是享受优惠关税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未持有该证书即进口。

该法令还明确了构成税务欺诈的情形:不遵守财政部正式书面指示,或不遵守此前针对同一产品发出的海关通知,今后均可被认定为税务欺诈。

涉及的对象是所有在越南经营的进口商、出口商及报关服务商,无论其是否已登记为经认证经营者(OEA)。

对进口商意味着什么

对于在越南进行生产、或作为多元化战略的一部分将中国货物经越南转运的进口商而言,这一新制度降低了因申报中轻微行政错误而被罚款的风险,但也提高了对原产地及所援引优惠关税相关单证严谨性的要求。Sorva可以在申报提交前,协同负责当地清关的越南货运代理,核实原产地证书和HS编码是否与实际发运的产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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